2019年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“提前招生录取”方案
文章来源: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
2019-08-13 14:25:42
2019年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“提前招生录取”方案暨高中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
一 招生对象
具有上海市2019年中考报名资格的初中毕业生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:
1.综合素质优秀
德智体美与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优秀;初中阶段曾获得市级、区级或校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少先队员等个人荣誉称号;担任过区级及以上学生群团组织负责人。
2.特长发展优势
文理科均衡发展,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,探究精神和创新意识。获得过市区以上荣誉称号(但不提供各类竞赛类获奖情况)
3.法治意识出众
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有兴趣,并能运用法治思维判断、分析、处理实际问题。
二 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
1.材料投递
学生须于5月13日16:00前将本人材料送至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,所投递材料不再退还。
寄送地址:番禺路270号教导处周老师收
电话62811416(标注:高中自荐生材料)。
需要提供的自荐资料:
①学生所在学校盖章的《201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》复印件。
②学生所在学校盖章的《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》复印件。
③学生所在学校盖章的《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自荐生登记表》(点击文章底部“阅读原文”访问学校网站http://hzfz.chneic.sh.cn/公告专栏内下载)
④本人近期免冠报名照1张。
2.志愿填报
符合上海市2019年中招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自荐条件的初中毕业生,请于5月11日10:00至13日10:00,登录“上海招考热线”网站进行“自荐生”网上志愿填报,并于5月13日14:00至5月14日16: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。
3.面试通知
依据学生已递交的材料及笔试等情况,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,于5月17日前确定参加自荐生面试的学生名单,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学生或家长。
4.现场面试
现场面试时间为5月18日9:00开始。
5.预录取名单确定
依据学生递交的材料以及学生的面试等情况,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预录取名单。
6.网上签约
5月25日12:00至28日12:00,通知相关学生到校在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签约。
6月3日,由市教育考试院公示预录取名单。
7.注意事项
(1)笔试、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电子学生证及必要的学习用品及水杯。
(2)被确定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,且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“提前招生录取”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,方可正式录取。
三 招生咨询
学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
4.交通:
地铁:10号线(交通大学站)、11号线(交通大学站);
公交:76路、71路、911路、946路、48路等。
5.住宿:无住宿。